關于國家憲法日 你了解多少?
發布時間:2020/12/7 9:54:00
憲法是什么?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
國家憲法日為何是12月4日?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經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設立每年12月4日為國家憲法日。之所以確定這一天為“憲法日”,是因為我國現行憲法于1982年12月4日正式實施。
我國現行憲法是哪一年通過的?
我國現行憲法是根據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確定的路線方針政策、于1982年12月4日由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并公布施行的。再往前追溯,1982年憲法是對1949年具有臨時憲法作用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195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繼承和發展。
憲法已經歷哪幾次修改?
1982年憲法公布施行后,根據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實踐和發展,在黨中央領導下,全國人大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先后5次對1982年憲法即我國現行憲法的個別條款和部分內容作出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修正。
我國現行憲法的結構是什么?
現行憲法共143條,分為序言、第一章“總綱”、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第三章“國家機構”、第四章“國旗、國歌、國徽、首都”。
誰有權修改憲法、解釋憲法、監督憲法實施?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我國的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行使修改憲法、監督憲法實施的職權;全國人大常委會行使解釋憲法、監督憲法實施的職權。
憲法宣誓制度的相關規定有哪些?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對憲法宣誓制度相關規定作出適當修改。該決定從2018年3月12日起施行。決定規定,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縣級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以及各級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在就職時應當公開進行憲法宣誓。
修改后的憲法宣誓誓詞為:“我宣誓:忠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法定職責,忠于祖國、忠于人民,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接受人民監督,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努力奮斗!”